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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3-01     访问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项目类别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 目 ) ,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 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 目 ) ,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 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学科范围

( 1 )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 ( 3 )哲学;(4) 逻辑学; ( 5 ) 宗教学; (6) 语言学; (7) 中国文学; ( 8 ) 外国文学; (9) 艺术学; ( 10) 历史学; ( 11 ) 考古学; ( 12 )经济学; ( 13 ) 管理学; ( 14) 政治学; ( 15 ) 法学; ( 16) 社 会学;( 17)民族学与文化学;( 18 )新闻学与传播学;( 19)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20)教育学; ( 21 )心理学; (22) 体育学; ( 23 ) 统计学; (24) 港澳台问题研究; ( 25 ) 国际问 题研究; (26) 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备 注 1 个主要学科)。

思政重大项目的学科范围限选(2)思想政治教育。

(三) 研究内容

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均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 术基础和研究专长开展研究。

1.重大项目应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研究阐释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 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与现实需求,加强对教育改革、学科发展具 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的研 究。

2.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学科建设 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研究。

3.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 和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为主 要研究内容,以阐释师生关注的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为师生释 疑解惑为导向,通过深入研究,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 实践创新。

(四)研究周期

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计算时间均从立项之日算起)。

(五)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1.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分别于项目批准立项 时、通过中期检查后各拨付批准经费的 40%,结项验收后拨付 20%。

2.各项目依托高校按要求落实一般项目的资助经费,每项不 低于 1 万元。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196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 ,能够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具有高级 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二)一般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 197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加强对 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 的人员申报。

(三 )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 1 个申报人,

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 1 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 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 2 个项目的申 报。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 (不含项目负责人) 不超过 5 人,一 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 (不含项目负责人) 不超过 3 人。项目组成 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四 ) 申报思政类项目的思政课教师或辅导员,须在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或教育部高校辅导员信息系统完成备案。

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 4 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 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 辅导员、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 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 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立项结果公布前,如申报人新增获批立项 上述各类项目中的任一类,有关高校和项目申报人应主动向省教 育厅撤回项目申请)。

2.近 2 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 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 2 次获批省高校哲 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 1 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5.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教育部社科年报统计工作的 高校,取消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一)重大项目限报 2 项。

思政重大专项 4 项,其中思政课教师限报 2 项, 辅导员限报 2 项。

(二)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 10 项。

2.思政专项 10 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 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数分别不少于 30%。

四、申报程序

本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

(一)重大项目、思政重大专项申报

1.线下申报

重大项目、思政重大专项申报人线下填写及报送材料包括:

(1)《重大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

(2)《活页》(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仅电子版)。

(二)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

1.线下申报(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请人无需在线申报)

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人线下填写及报送材料包括:

(1)《一般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

(2)《活页》(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仅电子版)。

重大项目、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部门+申报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到邮箱jjxykygl@126.com;纸质版材料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学工作部202办公室。

五、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过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联系人:赵爱杰 联系电话:84440899

教学工作部

2023年3月1日

附件【苏教办社政函〔2023〕5号.pdf】已下载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3.系统填报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xls】已下载

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已下载

附件【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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