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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廉政风险防控专项督查的通知
编辑:马骁 时间:2021-04-29 访问次数:

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十四五”开好局和转设工作稳步推进,结合学校“制度完善年”,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治理能力,决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专项督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梳理工作流程,认真排查风险点,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填写《XX学院(单位)2021年度重点风险防控时间表》(附件1);对重点风险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结合学校“制度完善年”,认真梳理现行制度,填写《XX学院(单位)2021年度制度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2)。附件1、附件2经分管(联系)院领导审批签字后,于5月7日前将纸质稿报送学院纪委,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jjw@ujs.edu.cn。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防控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安全生产、师德师风、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对领导干部及人财物管理岗位等重点人群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厘清关键环节的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2.深化制度完善,加强内控建设。拓展监督渠道,探索 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手段,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 位,健全决策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对 廉政风险点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有效建立分 级管理、责任明确的防控工作体系。

3.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担当。学院纪委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自查、督查情况,严惩工作过程中不求实效、流于形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机制,强化担当、压实责任。

中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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