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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研究机构(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浏览量:

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和集聚学院的人才优势,加强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我院事业和科学研究发展、成果转化、科研反哺教学,根据《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研究机构管理办法》(江京院〔2021〕60号),决定整合全院科研资源,择优成立研究机构(中心)。

一、申报条件

申请成立研究机构(中心)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学院内涵建设发展需要,支持学院特色发展,有利于学科和专业建设需要。

2、鼓励校校、校企联合成立研究机构(中心)。

3、研究机构负责人须为京江学院教职工。鼓励校校、校企组成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

二、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根据申报条件组织申报工作,并对所申报的研究机构(中心)进行论证,提出严谨科学的审核意见。

2、申请成立研究机构(中心)的部门,请按要求填写《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院研究机构(中心)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部门公章。

3、申请表于2021年11月30日前交行政楼2号楼202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jjxykygl@126.com,由教学工作部汇总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学院批准。

经学院批准成立的研究机构(中心)要紧密围绕制定的研究方向开展研究,项目申报等将优先向各类研究机构倾斜。

联系人:赵爱杰

地点:行政楼2号楼202室

联系电话:84440899

教学工作部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