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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

各位老师:

根据镇江市科学技术局、镇江市财政局文件(〔2023〕63号),现将《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双创”计划、市“金山英才”计划的创新人才或团队,以及科技特派员、外国高端人才(A类)、专业人才(B类)及其团队领衔、参与研发的项目。

2.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内涉农企业,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和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承建单位申报的项目。

3.列入本年度省、市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

4.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我市境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资产经营状况良好、科研工作基础较好,原则上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财务系统须设立研发费用科目;鼓励高校院所与镇江市区域内的企业联合进行申报。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分为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两个类别。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类项目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镇高校院所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由各有关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须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222.186.84.227)进行网上填报,项目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的内容须一致。

2.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附件材料需附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技术合作协议、有关品种审定等主要材料。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申报书须盖有合作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章,否则视为无效(学院章、处室章、实验室章、研发中心章等高校院所内设机构章无效),技术输出方还须在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完成登记。

3.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3 年5月 25 日,逾期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3年 5月29 日 ,逾期不予受理。

4.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zhenjiang.gov.cn)进行公示

5.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 84440899

教学工作部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