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28号)内容,我校共批准设立12项,其中思政专项2项。为确保项目研究顺利开展,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需再填报《项目任务书》,经学校盖章、课题组签字的《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合同认真开展研究任务。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重要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2.学校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研究进行跟踪管理,项目负责人应遵守学术规范,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教学工作部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