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近期发布的《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4〕13号),经学院审核、省教育厅审定,我院共7个项目达到结项要求准予结项(详见表1),1个一般项目准予终止研究(详见表2)。此外,在2018年及之前立项、截至目前仍未达到结项要求的一般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
特此公告。
上一条: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高校“新时代教材数字化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转发申报2024年度镇江市社科应用研究“青年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