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8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已进入结束阶段,为做好本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和成绩记载、归档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资格、学位资格预审核
1、各专业的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在6月13日结束,6月14日将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成绩不及格学生名单报计划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2、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预审核。各系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预审核,并及时将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预审核结果通报辅导员和学生本人。
3、学生如果未获得学分达到或超过18学分,则作永久结业(或肄业)处理,没有参加结业生换证考试的资格。如未获得学分在18学分以内,则作结业处理,学生可在一年内按规定时间回校重修,通过后换发证书。
4、学士学位授予根据《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5、各系6月7日对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查结果报计划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6、学院6月19日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全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定。
二、编报毕(结)业生名单、学士学位授予学生名单
1、毕业资格、学位资格预审核结束后,计划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根据预审核结果,编写毕业证号和学位证号。
2、各系根据预审核结果,按规定表式分别填写《本科毕(结)业生名册》、《结业生名单》、《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审批表》、《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审批表》、《本科毕(结)业生人数统计表》。(见附件一至附件五)
3、各系打印上述各项报表一份,于6月14日(第16周周四)前报计划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同时将表格文档发至jxb@ujs.edu.cn。同时根据毕业生和授予学位人数预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6月19日各系报正式报表一式2份。
三、证书发放
1、各系于6月14日持毕(结)业证书到院办盖章。
2、6月19日学位审定结束后,各系持学位证书到院办盖章。
3、各系打印学位通知书,6月19日到计划与学籍管理办公室盖章。学位通知书日期填2018年6月20日。
四、打印毕业生材料
各系根据成绩管理系统打印出历年“班级成绩汇总表”1份和“学生学业成绩表”2份,分别存入学生档案和江苏大学档案馆。“学生学业成绩表”中“毕业日期”填2018年6月20日。
附件.rar
计划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