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复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2020-2021学年有不及格课程的;
(2)受到国家刑事处罚、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以及违反校规校纪被给予纪律处分的;
(3)不能正常毕业以及学院经审核认定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见《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十三条“评选条件”)。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初评名单汇总表(excel格式)按原顺序进行复核并填写评选等级(“校级”或“院级”)、签署意见(“同意”或“取消”)。审核不合格的需注明取消原因。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于6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XX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复评汇总表》(见附件)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学工部;纸质版汇总表须按要求由学院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希望各学院(部)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此次优秀毕业生复评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优秀毕业生的表彰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毕业氛围,教育全体毕业生文明毕业离校,以饱满的精神迎接未来的挑战。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