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苏教传电〔2021〕6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相关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应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一般包括二级学院(部)办公室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审查对象
全体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新生。
三、审查时间
新生入学一个月以内,原则上不迟于当年度11月14日前完成。
四、审查内容
做好新生相关信息核查,对新生报到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新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纸质稿进行逐一比对检查;做好人像比对,将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新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纸质稿中的照片与报到后现场采集的照片进行比对。对存疑信息进一步核实,严防冒名顶替。
五、工作流程
(一)材料收集
1.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和新生自带纸质档案等材料,由二级学院(部)负责收集。
2.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纸质稿(含照片)、高考加分学生名单和明细、寄达学校的新生纸质档案等材料,由招生办公室统一提供给二级学院(部)。
(二)现场采集照片
新生报到后,经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由二级学院(部)指定教师负责带队,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对新生进行逐一核实并拍照。
(三)资格审查流程
1.二级学院(部)将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材料按班级发给工作人员。
2.工作人员核查新生纸质档案,无纸质档案的,需在《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对应项目中注明。
3.工作人员负责将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新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纸质稿等资料进行核对,并严格做好人像比对。
4.审查结束后,二级学院(部)按班级收取学生纸质档案,由二级学院(部)保管,并汇总填写《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
六、审查结果及处理
(一)各二级学院(部)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信息,应及时上报学校进一步核查,必要时与生源地教育考试院核对。
(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按照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维护和体现教育公平,维护和保障学生权益,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审查,另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由二级学院(部)安排专门教师负责,落实责任。
(三)各二级学院(部)于11月14日前将本科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
(四)各二级学院(部)于当年度11月14日前将《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上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