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本科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关于开展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初选工作的通知》,现决定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复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2022-2023 学年有不及格课程的;
(2)受到国家刑事处罚、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以及违反校规校纪被给予纪律处分的;
(3)不能正常毕业以及二级学院(部)经审核认定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见《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十三条“评选条件”)。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初评名单汇总表(excel 格式)按原顺序进行复核并填写评选等级(“校级”或“院级”)、签署意见(“同意”或“取消”)。审核不合格的需注明取消原因。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5 月26 日下午下班前将《**学院2023 届优秀毕业生复评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希望各二级学院(部)重视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优秀毕业生复评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的宣传展示,营造良好的毕业氛围。
附件:**学院2023 届优秀毕业生复评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