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得到资助,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5〕93号)的有关规定,现根据《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将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及人数分配
1.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700元,结合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各学院可分2700、3700、4700元三档进行资助,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但报送名单必须在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本专科困难量化信息库名单一致。
3.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已经单独上报,请各学院评定时不要重复报送(具体名单已经在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本专科生困难量化信息中标出)。
二、评审条件
1.评审条件:详见2025版学生手册《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受理其国家奖助金项目的申请:
(1)违反校纪校规或国家法律,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的。
(2)休学、保留学籍或受学业警告的。
(3)弄虚作假获取资助的。
(4)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学生申请流程
1.访问方式一(PC端)访问:通过浏览器访问京江学院学工平台(https://jjxyxsfw.ujs.edu.cn/),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后登陆平台(账号密码同综合门户),登陆系统后,点击上方搜索按钮,检索“资助管理”,点击“助学金”进入详情界面。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申请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可在【我的申请】菜单中查看审核进展。
2.访问方式二(移动端)访问江苏大学企业微信APP,选择“D京江学工平台”,点全部应用,选择“资助管理”板块,进入“助学金”应用。在申请界面默认可见学生本人具备资格可申请的助学金,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可在【我的申请】菜单中查看审核进展。注意:维护家庭经济情况时,请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填写信息保持一致,其中困难类型不要更改;当提交的申请未审核时,可点击“撤回申请”按钮撤回申请,重新填写相关信息后可再次提交。
注意:申请理由为下拉选项,根据情况认真填写:
申请类型:
A:家庭遭受自然灾害
B: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C:家庭成员因残疾
D: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E:家庭适龄就学子女较多
F:家庭成员失业
G:家庭欠债
H:其他
I:建档立卡家庭
J:低保
申请理由:家庭基本情况30字左右。
四、学院审核流程
1.访问方式一(PC端)访问:通过浏览器访问京江学院学工平台(https://jjxyxsfw.ujs.edu.cn/),登陆系统后,点击上方搜索按钮,检索“资助管理”,点击“助学金”进入详情界面。在审核界面默认可见国家助学金待审核学生名单,学院辅导员和二级学院资助老师可勾选待审核学生数据进行批量审核操作,点击待审核记录可查看学生申请详情并进行审核操作。
2.访问方式二(移动端)访问江苏大学企业微信APP,访问江苏大学企业微信APP,选择“D京江学工平台”,点全部应用,选择“资助管理”板块,进入“助学金”应用。在审核界面默认可见国家助学金待审核学生名单,点击待审核记录可查看学生申请详情并进行审核操作。
五、审批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完成国家助学金审核后,于11月12日17:00前,将《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汇总表》(附件1,纸质+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2.学生工作部于11月13日前完成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研究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不涉及学生个人隐私)。
3.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六、评审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发挥国家助学金的“帮困”作用,促使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并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与厚望;要加强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责任。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