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春季学期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动态调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及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等资助重点工作的关键节点。为进一步规范流程、压实责任,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情况,现就近期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内容
(一)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动态调整工作
请二级学院全面摸排在校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重点排查因病、受灾等突发困难导致的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上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排查困难等级需调整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为非困难的学生。
对新增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通知其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通过右下角“服务通道—资助申请”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并提交审核;涉及突发困难情况的,须写明具体发生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16日。
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辅导员和二级学院资助负责人)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新增困难认定申请进行审核,录入家访信息;通过民主评议、 宿舍走访等方式,对学生量化得分进行调整(分值范围为-100~100)。
二级学院根据最终得分,综合确定新增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并按规定公示。3月18日前,将《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变更情况统计表》(附件2)。
如有家庭经济情况转好为非困难学生,请在与学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联系陈聪聪老师删减;
(二)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金额,原则上与2025年秋季学期保持一致;确需调整发放金额的,须同步调整学生对应困难等级,3月18日前,在资助群填写在线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变更情况统计表(详见资助群)。
(三)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统计工作
二级学院认真摸排统计在校生中退役士兵学生信息,3月18日前,在资助群填写在线表《2026年春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统计表》(详见资助群)。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落实。各学院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推进各项资助工作,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项。
2.严格规范流程,扎实高效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材料要求和审核标准,规范开展摸排、审核、公示、报送等环节,确保资助工作精准、有序、高效完成。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