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每年分上下半年进行学生留学交流经费奖励资助的申请、审核、发放工作,现将2026年第一次资助报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2.资助报销有效时间段:2025年12月1日—2026年4月26日。
3.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海外学习项目资助(非留学)的学生均需提交该项目交流视频一份(时长为1-3分钟),具体要求见附件一。不提交视频的学生延期报销。
(2)学生参加出国类外语考试,考试地点不在镇江的,可申请1次往返差旅资助(最高不超过400元),提供报销有效时间段内往返考试地点的差旅票据原件。
(3)学生参加出国外语类考试,并取得相应考试成绩的,提供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原件各二级学院审核)及考试报名费缴纳凭证。
(4)符合《办法》(详见附件三)详第九条规定的,需提供第九条中有关奖项、荣誉的复印件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原件各二级学院审核)。
4.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上报材料的初审及汇总工作,并于2026年5月6日下班前将学生上交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及汇总电子表(格式见附件二)交至行政楼2号楼学工部209办公室陈老师处。
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