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等五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及对象
(一) 义务兵学费补偿代偿:是指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士官的学生,对其入伍前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补助、对所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代偿,涉及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义务兵学费减免:是指对以当前学段身份应征入伍、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入学)的全日制在校生,对其复学(入学)后所读学年的学费进行减免。
(三)退役士兵助学金:是指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注意:下列学生不享受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补偿代偿的标准:
以“入伍通知书” 上的时间为准 | 2022年1月24日前 | 2022年1月 24日(含当日)至 2023 年8月31 日 | 2023年9 月 1日(含当日)至 2024 年8月31 日 | 2024年9月1日(含当日)后 |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上限(本专科生) | 每人每年8000 元 | 每人每年 12000元(学费补偿) | 每人每年 16000元(学费补偿) | 每人每年20000 元(学费补偿) |
2、义务兵学费减免的标准:
学生申请学费减免 “学费产生的学期” | 2022年1月24 日前 | 2022年1 月 24日(含当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 2023年9 月 1 日(含当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 2024 年 9 月 1 日(含当日)后 |
申请学费减免标准上限(本专科生) | 每人每年8000 元 | 每人每年 12000 元 | 每人每年 16000 元 | 每人每年 20000 元 |
3、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 3700 元,分两学期发放。
资助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则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递交
(一)学生申请材料递交到二级学院
1、学费补偿:涉及毕业生入伍(服兵役、士官)、退役复学的学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 通过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提交、正反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提前携带申请表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章。
(2)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 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手写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具体到支行);
(5)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仅毕业生提供)。
2、学费减免:涉及退役复学(入学)的学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 通过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提交、正反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请自行至地方征兵部门盖章。
(2) 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 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手写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具体到支行,最好是学校的建行卡);
3、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退役复学(入学)在校本科生。
(1) 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一份(表头写上学院班级姓名学号);
(2) 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手写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具体到支行);
(二)二级学院收集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在接收学生申请材料时认真检查,发现材料不齐或错误、遗漏、申请表未加盖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等情况,请及时告知学生或学生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交,否则将影响学生当年申请代偿。
学费补偿:请二级学院将学生信息汇总并填写群内在线表《附件1:2026年本科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为士官和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
学费减免:请二级学院将学生材料收齐并检查核对后交至学生工作部209陈聪聪老师,(以往复学交过材料的学生不在重复提交,仅收集2026年3月、9月退役复学的学生);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请二级学院将学生信息汇总并填写群内在线表《附件2:2026年本科生退役复学(入学)在校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在线表中已有的同学,仅核对信息不用再提供证明。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下班前将学生申请材料纸质(和在线表填报学生匹配),交至学生工作部209,逾期不报视同放弃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超出学制外的学习年限所产生的费用不予补偿;
(二)义务兵学费减免和学费补偿代偿为一次性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需每学年申请。
(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务必使每位入伍学生在去部队前了解代偿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代偿申请,避免出现遗漏情况;
(四)其他事项以全国征兵办或江苏省教育厅正式文件为准。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