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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18年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5 浏览量:

各学工办: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风建设,切实发挥奖助学金“奖优帮困”的积极作用,让广大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感受到学校和社会的关爱,促使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现启动我院2018年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江苏大学、我院与资助单位签订的资助协议,结合学院相关政策规定,为将此项工作做好做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总体要求

1.选拔范围: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选拔原则:尊重捐助单位意愿,结合学院政策,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3)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4)社会奖学金可面向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社会助学金只能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条件

2018年社会奖助学金一共有4项,涉及34人,分别是中国联通奖助学金、中国电信奖学金、阳光助学金和耘林奖助学金。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条件详见附件 1

三、奖助学金申请审批时间安排

11 月 8日前各学工办完成社会奖助学金的申请审核、公示工作,将学生手写申请书、《江苏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2)、《江苏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报送到1402办公室。

四、各年级资助额度及人数分配

2018 年社会奖助学金名额、金额分配见附件 4  

五、评审要求和发放说明

各学工办要高度重视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设奖励资助单位及个人的爱心,让师生详细了解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1.加强奖助学金评审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各学工办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评选、公示。

2.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如实评选,勿将是否欠费作为申请奖助学金的必要条件,但无故、恶意欠费的学生不得参与评选。

3.坚决制止拆分奖助学金的行为,坚决制止以向学院爱心基金捐赠为由提前要求学生捐献的行为。

4.统筹考虑本学年前期已评选的以及学生连续获得奖励、资助情况,原则上同一年度内两类社会资助不可兼得,避免奖励、资助集中于个别或少数学生身上,扩大奖励资助覆盖面。

5.各学工办要认真组织好奖助对象的评审工作,要将评选工作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和加强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将追究其责任。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