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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条件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支持方式等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附件1),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强调政治素质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4.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三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强调政治素质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且近五年独立而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成绩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 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

1.强调政治素质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

2.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紧密的合作关系,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团队人数5人左右。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3.团队带头人在本专业或本行业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专业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积极参与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推荐要求

(一)每人限选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已入选“青蓝工程”的人员,培养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推荐资格。

(三)入选人员(团队)在“青蓝工程”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著和成果鉴定等,须标注“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

(四)“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表(附件2、3、4)(获学院正式推荐资格后需提供纸质材料一式3份)、汇总表(附件5)、业绩表(附件6)只提交excel电子版。

注:推荐表中,有关“院(系、部)”项,请准确填写全称。参见学院网站—学院概况—学院部门—二级学院。

2.获学校正式推荐资格后提供(佐证材料纸质版):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3.获学校正式推荐资格后提供: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二)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2025年2月18日前汇总各申报人推荐表、汇总表、业绩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至人力资源部。电话:88620115,邮箱:jjxyrlzyb@ujs.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