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5﹞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优化岗位设置和职务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通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推进学院岗位聘用管理,从而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省及我院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的规定进行。
二、关于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须取得硕士学位满2年,并在我院工作满一年。获得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关于岗前培训和高校教师资格的要求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申报讲师(含思想政治教育讲师)任职资格的教师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四、关于考核要求
申报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完成本职工作,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申报讲师,教学质量考核须为“良好”及以上;申报思想政治教育讲师,任现职期间思想政治考核须为“优秀”。
五、关于业绩要求
(一)申报讲师
1.系统担任过1门及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有1篇及以上具有独立见解的教学总结。
2.承担过1门及以上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含实验室建设)等教学工作,专业课教师还须参加指导过学生的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教学效果良好。
3.善于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帮助学生不断进步。任现职期间,必须有一年及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经历(主要指兼职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部、教学工作部等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的岗位)。
4.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材料(包括讲稿、教学总结、考试分析等)齐全,教学综合考核在良好及以上。
5.任现职以来,须以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除外)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通用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及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有证书)。
(二)申报思想政治教育讲师
1.能独立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学生和同行民主测评优良率在70%以上。
2.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所带班集体积极向上,本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任现职以来本人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
3.任现职以来,须以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除外)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对本职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
(三)申报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
1.能独立完成本岗位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学校民主测评优良率在70%以上。
2.作为核心成员,主要参与起草过有关管理文件、调研报告等。
3.任现职以来,须以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除外)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对本职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
(四)申报实验师
1.系统担任过1门及以上实验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且教学效果良好。
2.承担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维护实验安全,参与团队及学科建设。
3.任现职以来,须以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除外)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对本职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
(五)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成果、论文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六、关于转岗评审
凡现职务与所聘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不是同一系列的,均须转评相应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方可申报所聘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由于岗位变动,需要转岗评审,原则上需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
七、关于聘任
根据“评聘结合,聘约管理”的原则,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受聘相应职务者,须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书,聘期5年。
八、关于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任职资格评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此项可免);
4.申报讲师、思想政治教育讲师必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讲师须提供一年及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证明;
6.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1篇(第一作者,请在杂志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的题目);
7.申报讲师须提供教学材料(包括讲稿复印件、1篇及以上不少于2000字的具有独立见解的教学总结),单独用文件袋装好,备注个人信息。
注:申报人员根据个人申报的职称系列提交相应材料;博士初定人员只需报送以上1、2两项材料。
九、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于5月13日前扫描二维码实名加入微信群,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档案袋。
2.请于5月26日前评审费(200元/人)交至财务与资产管理部(2号楼201)。
3.请于5月29日前将所有材料及评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交至人力资源部,填写汇总表格并签订聘用合同书、承诺书,逾期视为放弃。

人力资源部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