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26年人才招聘计划》。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觉悟高。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计划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要求等资格条件,海外学历学位须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志于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综合素质高。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性格开朗,富有亲和力,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年龄要求:辅导员岗不超过3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师岗不超过36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辅导员岗应聘人员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六)教师岗应聘人员须本、硕阶段皆毕业于国家全日制高水平大学。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6年4月17日—4月30日。
(二)资格审核:2026年4月17日—5月8日。
(三)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2026年5月12日—5月17日。
四、系统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应聘人员在http://47.103.217.33:8085/user/login注册后按照要求在报名系统中填报。请妥善保存个人账号、密码,丢失无法找回。
(二)报名系统中“相关证明照片”一栏上传要求:101、102、103、201岗位须上传本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201、202、203岗位须上传本人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照片须完整、清晰,未按要求上传照片者,审核不予通过。
(三)应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填报内容不全者,审核不予通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学院将解除其聘用关系。
(四)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五)审核通过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在“打印准考证”栏中查看笔试注意事项,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
五、考核方式
(一)101、102、103岗位
1.笔试:满分200分,侧重考查应聘人员与辅导员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专业素养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或复习资料,不指定任何辅导培训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2.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心理测试,未参加者视作放弃。
3.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
4.面试:满分100分。
5.笔试成绩按100分制折合后计算。
6.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7.笔试、面试均设立合格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8.招聘人数末位总成绩同分者,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201、202、203岗位
1.教案评审:应聘人员根据学院指定专业课(核心课程)的指定章节,编写2个教学单元(每个教学单元20分钟)的试讲教案,满分100分。指定专业课(核心课程)教材及章节将于报名审核结束后在我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案者视作放弃。
2.笔试:满分100分,侧重考查应聘人员对专业理论知识的系统掌握与综合运用能力。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或复习资料,不指定任何辅导培训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3.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心理测试,未参加者视作放弃。
4.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教案成绩*40%+笔试成绩*60%。
5.面试:满分100分。
试讲环节:由现场工作人员在应聘人员提交的2个教学单元试讲教案中,抽取其中1个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应聘人员须准备相应的教学PPT。
专家提问环节: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
6.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7.教案评审、笔试、面试均设立合格线,教案评审、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8.招聘人数末位总成绩同分者,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六、体检与录用
(一)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
(三)本次录用采用递补机制。即体检、公示、政审环节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人才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二)学院提供3年过渡性住房补贴。
八、其他
(一)笔试时须带齐相关证件、证书原件,供我校校验。
(二)公示无异议后,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同时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
(三)拟定报到时间为2026年8月。
(四)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九、招聘咨询
联系人:魏老师、周老师;电话:0511-8862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