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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新增业绩情况公示和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2 浏览量:

全院各单位:

现将2026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新增业绩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注:

1.请申报人员务必在此期间认真校核个人的所有信息,如对新增业绩情况有异议,请于7月8日前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复核。

2.校核过程中,仅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确定性提出异议,申报个人不得私自将申报材料带离。

3.7月8日下午4点后不再受理新增及补充材料。

公示期为7月2日-7月8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88620115。


人力资源部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