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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新校区银校合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澄清公告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新校区银校合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澄 清 公 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新校区银校合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和《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新校区银校合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问题作如下澄清:

一、关于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

考虑到银行业特点,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除银行汇票外,可接受支票、汇款等方式。通过投标人总行或上级分行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可视为投标人交纳。以汇款方式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188315:00前到账并可查询。

账户名: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开户行:江苏省镇江市工商银行江苏大学支行

号:1104080509000007976

二、关于磋商代表人数

考虑到本项目属于银校全面合作,涉及的专业面广泛,投标人可以组成不超过3人的磋商小组进入磋商会场进行磋商,但所有文件的签署以授权代表的签名为准,其他人员签名无效。

三、磋商具体流程

1、工作人员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接收磋商响应文件和保证金;

2、评委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评委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各投标人按签到顺序分别进入会场进行磋商,每个投标人可以作不超过10分钟的陈述(可以播放PPT);

5、投标人承诺,进行最终报价;

6、评委会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分;

7、汇总得分并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磋商结果公告。

四、特别说明

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故不进行公开唱标,且在磋商过程中各投标人报价相互保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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