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新校区银校合作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因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新校区建设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对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新校区银校合作服务项目(编号:JSDXJJXY2018051)的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1.1. 结算及收款服务。包括基本结算账户和一般结算账户、专用结算账户开立,电子对账服务、网银支付服务、结算票据送达服务,现金存取款服务,校园卡充值收款及结算服务,学生费用代扣代收服务,工资代发服务等。
1.2. 智慧财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核算系统无现金支付系统对接、财务服务信息化软硬件投入支持、校园卡系统建设、智慧财务与智慧校园建设的资金投入等。
1.3. 特色服务。包括但不局限于单位存款理财服务、职工个人存贷款和理财服务、为采购人学生提供奖助学金等。
1.4. 支持学院发展。为采购人智慧校园建设等项目提供投资支持,总额不少于1200万元。
1.5. 授信额度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投标人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在镇江市区开设分行,且总行在全国不少于20个省会城市开设分行。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3.1磋商文件获取途径:江苏大学网自行下载(xnxx.ujs.edu.cn/zbxx.htm)
3.2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如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请自行前往,踏勘现场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4.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8年7月30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5.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磋商保证金数额: 壹万元整人民币 。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汇票 ,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不接受其它方式。
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 2018年8月3日15:00
六.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18年8月3日14:30—15:00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8月3日15:00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602评标室(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九.磋商开始时间: 2018年8月3日15: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602评标室(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十一. 不论是否中标,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212013
联系人及电话: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庄老师 88979007
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徐老师 88790072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2018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