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我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师生员工与其他主体,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jjxy.ujs.edu.cn/xxgk/sy.htm)上查阅,也可以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院主动公开的学院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其范围详见《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途径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主要在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此外,学院还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息公告栏、广播电视、资料索取点、院报院刊、年鉴、新闻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学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本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时间:学院工作日8:30—11:30,14:30—16:30; 办公地点: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8780120; 传真号码:0511-88780120; 邮政编码:212028; 电子邮箱:jjxyyb@ujs.edu.cn。 (三)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开信息,请填写并提交《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内容应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有明确的公开申请内容,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3.每件申请限于一条或一类信息。 4.获取信息的载体形式以及本院提供信息的方式。 (三)申请途径 1.电子邮件申请 申请人在本院“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网址为http://jjxy.ujs.edu.cn/xxgk/sy.htm,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信息公开受理信箱:jjxyyb@ujs.edu.cn。 2.书面申请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表》,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办公室,邮编:212028); (2)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表》,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0511—88780120)。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到本院办公室,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 本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 申请处理 本院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而未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2.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不属于本院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构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将予部分公开,并告知申请人且说明理由。 6.同一申请人重复向本院申请公开同一信息,本院已经作出答复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五)处理时限 本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本院提供信息需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的,将在申请人办妥缴费手续后即予办理。 (六) 收费标准 本院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标准由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本院依申请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收取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院未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院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办公室投诉。 办公时间:学院工作日8:30-11:30,14:30-16:30; 办公地址: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监督检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8979008; 传真号码:0511-88780120; 邮政编码:212028; 电子邮箱:jjxyyb@ujs.edu.cn。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我院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接受投诉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依申请公开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