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一、根据江大校〔2017〕18号文件的通知,任娟、肖华、陈兰、赵静、吴婕、张倩、王莉华、谢冉8位同志已具备讲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从2016年8月31日起算;朱梦莉、贺彤2位同志已具备讲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从2016年11月起算。
二、根据江大校〔2017〕18号文件的通知,张静、王红2位同志已具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从2016年8月31日起算;陈安麒同志已具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从2016年11月起算。
三、根据江大校〔2017〕18号文件的通知,孙昱、王蒙、贾彧3位同志已具备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从2016年8月31日起算。
经研究决定,对任娟等16位同志予以聘任,聘任时间从取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时开始。
四、朱文欣同志已具备讲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从2013年7月起算。
经研究决定,对朱文欣同志予以聘任,聘任时间从2016年8月开始。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