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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提供经济保障的重要手段。2023-2024学年我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总数为1822人,贷款总额达2073.84万元。为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对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预申请对象原则上应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同时密切关注受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性自然灾害等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求

1.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是非毕业班学生,原则上应已录入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贷款金额本科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首次申请贷款的江苏籍学生,学院在710日前将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生源地贷款(申请受理)”模块,核对无误上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将首次贷款学生信息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并注册,打印《申请表》,于暑期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详见附件1)。

3.首次申请贷款的外省籍学生,710日前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https://sls.cdb.com.cn/#/)并注册,及早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下设资助管理中心联系,问询申请材料,学校予以配合。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要求

1.申请续贷的学生原则上应已录入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贷款金额本科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申请续贷的学生,由各二级学院通知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710日前填写并提交续贷声明后(国家开发银行系统续贷声明填写说明见附件2),自行打印《申请表》并签字,于暑期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

3.部分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其他商业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及早与户籍所在地教育局下设资助管理中心联系,问询申请材料,学校予以配合。

四、还款救助工作要求

1.申请还款救助的学生,应为在江苏省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且符合《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暂行办法》(苏教助〔2016〕1号)(见附件3)文件要求。

2.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收集、保存符合还款救助条件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协助学生或其家人及时申请,并在710日前及时反馈给学工部,学工部将联系相关部门,协助做好救助学生的信息提交工作。

根据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原则,各学院要认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贷款资格初审、续贷预申请、还款救助相关工作,加强对符合办理条件学生的政策指引,加强对学生金融知识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对“95593国家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的宣传,确保宣介到位,有问必答,有惑必解。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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