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苏教助〔2023〕3号)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江苏学生资助工作要点》要求,我院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访对象及要求
从2024年起,学院申请国家资助的学生实行“先家访后认定”,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线上家访全覆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存在心理、学业、就业等困境的重点帮扶对象,通过校家社协同育人,帮助学生实现自主自立、创造美好生活。
二、家访形式
线上家访。通过电话或视频的形式开展家访工作,确保学生家长了解相关资助政策和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资助情况。
三、家访内容
1.了解详情。了解困难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成长环境及该生在家的思想状况与表现等情况,传递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征求家长对我院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贫困生家访时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及时把握学生心理动态,了解学生是否存在心理困扰。
2.受助告知。告知家庭主要成员该学生在校接受的资助情况。
3.政策宣讲。全面宣传国家和学院现行学生资助政策。向学生和家长宣传金融和征信基础知识,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给予说明和提醒,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做到学生资助政策应知尽知,家喻户晓。
四、其他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选派资助宣传大使。请各二级学院(部)至少选派1名在校期间受过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生,作为学院(部)资助宣传大使,在新生开学时宣讲个人受助情况和普及国家资助政策。
2.在家访过程中,家访人员应主动亮明身份,明确告知家访目的,积极主动地与家长交流,详细反馈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表现,耐心聆听家长关于资助工作的需求,并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庭受助情况、家庭贫困原因、学生思想动态、在家表现等方面做好详实的记录,保留照片、视频、通话记录等佐证材料,及时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
3.及时报送总结材料。
活动结束后,填报《2024年京江学院暑期家访工作记录表》(附件1),连同总结、图片等材料,请于9月10日前报送至学工部史老师处。
学生工作部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