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现将本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请各学院(部)届时根据学生工作部新生入学教育的统一安排,组织新生参加入学教育。此外,各学院(部)也可结合学院特色,进一步开展各自的新生入学教育活动,重点突出理想信念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环境适应教育、成长规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同时须将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到入学教育中,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合理规划大学生涯。
2.做好开学初学生思想动态调研。请各学院(部)通过线上线下做好学生暑假及新学期思想动态的调查工作,针对调查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写出调查报告;9月19日前将《学生思想动态》(该表后续发至思政微信工作群)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3.做好2023-2024学年评奖评优工作。请各学院(部)届时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时间节点前将各学院(部)学生评奖评优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4.做好开学典礼相关工作。请各学院(部)届时根据开学典礼新生发言代表选拔通知要求,择优推荐优秀新生参加选拔活动;同时请各学院(部)届时根据开学典礼通知要求,组织新生参加开学典礼,充分发挥典礼的仪式教育作用。
二、学生服务管理工作
1.做好老生报到统计工作。各学院(部)准确掌握学生的报到情况,对逾期不报到学生,各学院(部)要及时联系家长。9月1日-2日晚,各学院(部)书记要带领辅导员到学生宿舍看望老生。
2.加强学风建设。各学院(部)要做好学生上课的考勤工作,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纪律,保证学习效果和质量,营造优良学风。督促需要补考的学生做好充分的备考准备,加强诚信考试教育。相关辅导员做好巡考工作,杜绝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
3.做好2024年新生接待工作。2024年新生于8月31日、9月7日、9月8日报到。各学院(部)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做好新生接待的相关准备工作,新生入学后根据学工部制定的新生入学后的有关安排,组织好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另外,各学院(部)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类特色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持续做好学生考研动员和指导工作。请各学院(部)持续做好2025届毕业生考研意向梳理和动员工作,及时关注考研学生思想状况和学习状态变化,并做好针对性指导。各学院(部)需在9月15日前统计好最新的《2025届毕业生考研意向统计表》(该表已发至日常微信工作群),并汇总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5.加强安全教育和学习校纪校规。各学院(部)开展防火、防盗、防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拒绝搭乘无牌无证车辆,不私自包车,不搭乘“黑车”,持续加强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动员学生全员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开启预警功能。新生辅导员要提醒新生在报到时携带此前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告知承诺书》,承诺书上学生和家长均需签字,所有承诺书于9月15日前汇总交到学生工作部;所有辅导员需在开学前通过微信、短信方式进行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并要求学生在开学前自学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在开学后班会中进行案例分享。各学院(部)组织新生学习校纪校规。
6.做好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各民族学生爱党爱国、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学院(部)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各类特色活动。
7.做好2024年新生户籍的转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生资助服务工作
1.做好假期家访材料汇总工作。请各学院(部)于9月10日前将家访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照片、家访情况统计表等)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同时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家访有关信息(包含线上和线下)。
2.做好假期资助宣传材料汇总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于9月30日前将“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3.做好资助案例征集工作。请各学院(部)组织师生积极撰写“发展型资助育人案例”“生涯规划指导案例”“研学实践案例”“励志成才典型案例”“优秀资助宣传大使及优秀资助工作者故事”,9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4.做好2024年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工作。包括新生大礼包发放、“绿色通道”助困咨询点设立、暑期受灾地区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专项申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做好孤儿、残疾、退役复学学生信息的统计更新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做好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做好新学期学费催缴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开展“三色预警”摸排,掌握学生心理动态。9月份三色预警对象动态摸排情况,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5日下午5:00前。各学院(部)组织老生辅导员开展一次生动活泼的主题班会或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组织辅导员、任课教师等关注学生课堂出勤、归寝、请销假等情况,异常学生及时对接学生工作部评估干预。各学院(部)提醒因心理原因休学学生务必完善复学手续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并提供持续心理关怀;因心理原因走读学生务必落实家长陪读制度;转专业学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完成心理档案交接,并由转入各学院(部)开展至少一次谈心谈话,掌握学生适应状况,提供心理支持。
2.加强家校联动,发挥协同育人合力。翻阅每一名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结合心理普测跟踪情况、重点关怀名单、常态化谈心谈话观察重点学生、班委等学生骨干上报学生、学生学业挂科情况、家庭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摸排有异常的学生,通过家访、电话、提醒函等方式,对需要重点关注学生,与学生家长做一次全覆盖沟通(只要有一项异常就需沟通),并做好沟通记录。
3.开展学生补考情况摸排,助力学生学业提升。学生开学两周内需掌握上学期挂科学生补考情况、假期复习情况,及时对接学生家长,发挥家校合力,助力学生学业提升。
4.积极发挥心理骨干作用,激活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室长)“哨兵”功能。老生入学两周内,各学院(部)须召开全体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寝室长)座谈会,明确工作职责,及时掌握班级、宿舍同学心理动态,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各学院(部)国庆前完成2024年新生心理委员选拔工作,并于10月9日下午5点前报送《2024年新生心理委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至学生工作部。
5.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提升学生心理适应。各学院(部)可在各自办公区域、学生生活区域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心育氛围,新生入学两周内需完成入学适应教育工作,包括心理自助手册(学生工作部后期统一发放,每个宿舍一册)、心理适应主题班会或者破冰活动。
6.开展老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提高预警意识。组织老生开展一次生动活泼的主题班会或一次增进情感联结的团体活动,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和情绪调适能力。
7.启动新生心理建档工作,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各学院(部)协助学生工作部组织新生完成心理普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启动“9·20就爱您”新生心理教育节活动。各学院(部)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和优势,围绕新生入学适应等相关内容进行策划,同时与学生工作部协同做好“9·20就爱您”新生心理教育节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9.常规化开展心理咨询服务。老生返校后即全面恢复线下正常咨询,周一至周五学生和辅导员可通过电话(0511-84444017)和公众号预约,专兼职咨询师正常接访;心理邮箱京京树洞(2508841348@qq.com)专职人员48小时内响应回复;江苏省大学生24小时心理热线(025-58255200)。
公众号预约流程:①关注并进入公众号“京江青年”;②点击“京江之窗”菜单→点击“京江心理”菜单;③登录平台,账号为学号,首次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补充个人信息、更改密码,进入系统后点击“预约咨询”菜单;④选择咨询师后点击“我要预约”。
10.全面加强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管理。针对学生心理问题隐蔽性增强的特点,各学院(部)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在新生入学后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通过日常关心关爱,建立师生信任关系和感情基础,让学生愿意与我们交心,坦露真实的自己;二是要准确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不能仅仅依靠新生心理普测结果,还需要综合运用学业、家庭等大数据信息和师生“哨兵”日常观察信息等综合研判,进行动态预警。
五、学生成长指导工作
1.做好2024年暑期海外学习项目总结工作。各学院(部)组织召开暑期海外学习项目学生座谈会,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做好项目质量监控。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做好2025年寒假海外学习宣传工作。开展海外学习学生宣讲工作,引入优质海外学习项目方及课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做好2024年第二批海外交流学习资助奖励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学生住宿管理工作
1.做好新生入住过程中舆情监测和疏导,及老生返校期间关心慰问工作。请各学院(部)领导和老师看望、慰问返校报到学生,辅导员提前以社区为工作场所,关心关注学生尤其2024年新生在入住过程中的思想动态,对可能出现的舆情提前研判、及时疏导,确保学生社区安全稳定。
2.加强学生社区安全卫生教育。开学初,各学院(部)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宿舍用电安全的教育指导,带领学生学习公寓相关管理规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学生宿舍卫生工作,常态化组织学生进行宿舍大扫除,增强学生的卫生意识。
3.做好新生寝室长的选拔和统计工作。请各学院(部)于9月18日前报送《2024年新生寝室长信息汇总表》(该表后续发至社区微信工作群)至学生工作部(统计时不要漏掉混合宿舍寝室长信息)。
4.做好新生加长床申请工作。为做好新生中身高较高学生(原则上身高超过192CM)加长床更换工作,加强人文关怀,请各学院(部)于9月12日前汇总报送《2024年新生申请更换加长床学生信息汇总表》(该表已发至社区微信工作群)至学生工作部。
5.做好考研晚归证申请工作。请各学院(部)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教育2024年考研学生自觉遵守学生社区相关管理规定。
(1)9月28日到学生工作部211办公室领取《考研学生晚归证》,并完成内容填写和盖章等工作(申领考研晚归证的学生名单以学院部9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的《2025届毕业生考研意向统计表》为准);
(2)9月30日起《考研学生晚归证》正式生效,9月30日至研究生入学考试期间2024年考研学生可于24点前在楼栋值班室登记后进入宿舍(对中途放弃考研的学生,各学院(部)要及时收回《考研学生晚归证》)。
6.做好新生2024-2025学年走读申请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走读:因患特殊疾病不宜在校内住宿,且有家长看护照料的学生(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且二级学院部认定);因学习原因,且有家长陪读的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走读,且有家长陪读的学生。请各学院(部)于9月17日前提交以下两份材料。
(1)《学生走读申请表》(该表已发至社区微信工作群)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因患特殊疾病需附医学诊断证明;
(2)《学生走读申请汇总表》(该表已发至社区微信工作群)电子版和纸质版(今年5月已申请新学年走读的老生,本次无需重复申请)。
7.做好新生宿舍空调遥控器的发放申领工作。具体安排已发布至社区微信工作群。
七、学生就业工作
1.持续做好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导与帮扶工作。截至9月2日,我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为64.52%。请各学院(部)继续跟踪了解未就业毕业生情况,做好针对性帮扶和指导工作。
2.持续加强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规范性真实性。各学院(部)要进一步规范就业数据统计工作,对照教育部毕业去向分类要求严格把关毕业生上传的就业材料,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3.做好2024年毕业生“二阶段”就业调查工作。依据省招就中心文件要求,学院将持续跟进第二阶段“就业相关调查”工作,该阶段调查数据是各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各细分指标的重要来源依据,请各学院(部)引导并动员毕业生积极配合调查,确保样本数据得到精准采集。
4.统筹安排好2025届毕业生秋季校园招聘工作。学院初定于9月2日开启线下重点企业宣讲、地方专场招聘活动;9月11日举办秋季第一场综合性大型招聘会。就业指导中心将积极联系区域中心城市的人社人才部门,邀请知名企业进校招聘,请各学院(部)要面向2025届毕业生做好宣传,广泛动员和指导毕业生把握秋招黄金期积极求职就业。各学院(部)也要充分发挥政产学研合作资源、校友资源以及社会资源等优势,充分邀请优质用人单位进校揽才。
5.完成2025届毕业生生源信息上报工作。就业指导中心将结合省招就中心统一要求,做好2025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库建设工作,该工作预计于9月中下旬开始,届时各学院(部)要确保所有2025届预计毕业生高效高质完成上报工作。
6.做好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线上申领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期发布,第一次申报时间为毕业学年第一学期9月1日至9月30日,请各学院(部)认真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线申报。
7.做好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作品遴选及筹备工作。学院将以新一届国赛标准为依据,围绕国赛要求开展职业生涯教育主题月、就业专题指导与主题讲座等教育实践。同时全面启动全校职业规划大赛校赛作品推荐和决选,遴选出一批高水平作品推送省赛评审。
8.启动2022届毕业生档案批量转递回原籍工作。学校将进一步对档案暂存学校满2年且未完成派遣转递的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并于9月初启动批量回原籍工作;同步启动对历史遗留档案的全面核查和整理工作,请各学院(部)积极配合支持,实现毕业生学籍档案规范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9.持续做好日常派遣咨询、档案转递工作和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八、人武工作
1.做好2024级新生军训工作。新生军训工作开展时间9月17日-9月30日,届时请各学院(部)配合学工部做好新生军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做好新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新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开展时间9月11日-9月26日,届时请各学院(部)通知学生准时到达9号楼报告厅进行签到学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做好秋季征兵政审、档案转接工作。目前秋季征兵在政审中,各学院(部)配合地方人武部完成入伍学生的政审及档案交接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入伍。
九、团委工作
1.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做好2024级大一以及专转本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各学院(部)需做好转入的新生团员材料审核工作,材料不齐无法确认团员身份的,暂不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开展新生团员意识教育、9月主题团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团课组织化学习等工作。
2.进一步巩固深化学生组织改革。规范开展校级团学组织主席团、部长换届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人员招新,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校级工作人员培训会。筹备校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迎新晚会。
3.加强加快社团建设。做好学生社团年审、注册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生社团骨干遴选和学生社团招新,召开学生社团发展大会和工作会议。
4.彰显实践育人成效。做好暑期“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总结、展示、表彰等工作,引导我校的2支国家级、2支省级重点团队积极申报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各项荣誉。
5.做好“挑战杯”科技备赛。积极筹备开展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的校内遴选工作。
6.做好迎新服务。统一安排组织好志愿服务工作,立足实际从校园生活、衣食住行、学业课程等方面为新生提供帮助;在公众号于相应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实用性经验,并时刻关注留言以便快速了解新生诉求。
7.提升“青马”培训实效。加强“青马”学员培训指导,做好第三期“青马”工程班优秀学员评选、第四期学员选拔等工作。
附件1:《2024年新生心理委员信息统计表》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