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关于做好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初审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现拟认定张*等2327名同学为我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10月25日下班前向学生工作部反映。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511-84444017。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