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表彰先进,弘扬优良院风、学风,争创优良班风,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非新生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各院(部)班级总数(不含新生班集体)的30%。
三、 评选办法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依照《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方法》(2024年度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一)各二级学院(部)要对“先进班集体”评选进行充分宣传,组织本学院所有非新生班级对照标准开展自我总结和经验交流活动,要求动员全体同学参与,每个班级均须认真填写《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班级建设综合自评表》(见附件1);
(二)各二级学院(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成包括院(部)领导、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在内的“评审小组”,经过民主评议,对各班级进行综合考评,按照要求等额报送先进班集体名单及材料。
(三)请各二级学院(部)于11月15日下班前将《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班级建设综合自评表》报给学生工作部。
附件:《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班级建设综合自评表》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