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辅导员、在校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风环境,科学做好学籍处理工作,根据学校实际,特提出以下学籍处理工作执行意见:
1.自2024级学生开始严格执行积欠学分大于等于26学分转年级政策。
2.结合以往积欠学分处理以及现实情况,除2024级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严格执行积欠学分大于等于26学分小于30学分跟班试读、大于等于30学分转年级政策。其中,跟班试读一学期后,教学工作部进行学籍处理时,积欠学分仍大于等于26学分者需要转年级。
3.如学生一年内需连续两次转年级的,第二次转年级时可申请跟班试读。
4.休学学生办理复学手续时,根据上述1-3条执行相关政策,复学到相应年级。
5.转专业学生自转专业第一学期结束后,根据上述1-3条执行相关政策。
6.本意见自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即2025年春季学期进行学籍处理时开始执行。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