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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江学院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时间:2012-02-17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江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全面坚持和正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切实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为推进我院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2012年全院计划发展学生新党员562名。

三、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1、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

一是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强化早启蒙、早选苗、早教育、早考察的“四早”意识,加强教育、培养和管理,从新生抓起,加大培养力度。二是要加强对同级团组织的领导,指导团组织在广大青年团员中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启发、教育青年向党组织靠拢。三是要充分发挥分党校的教育阵地作用,利用读书班、培训班、党章学习小组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今年学院分党校将举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计划培训学员900余名。四是加大实践性的培养和考察。各支部要及时选派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定期对其进行培养和考察,有意识地分派一定的任务和社会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增强才干。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加大培养教育力度,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和建党对象队伍。

2、规范发展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

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江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定》,注重提高新党员的质量,全面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在组织发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发展的关系,以教育培养为主;二是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以质量为根。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切实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到位、材料齐全,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3、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

学院将继续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院党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全参与的责任网络体系。要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做到认识、措施、责任、行动“四到位”,形成院党委书记亲自抓,专职副书记、支部书记、组织员具体抓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要加强发展预审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党员记录、党员档案等情况的检查,注重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如:预审过程把关不够严格;材料不够完整;书写格式不够正规等问题,切实加强工作协调,做到学院党员队伍的数量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结构更加合理。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新党员综合素质。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要指定考察人,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情况。要采取压担子、交任务等办法,有意识地让新党员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不断增长才干,加强党性修养。

围绕创先争优,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创新教育手段,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效果。充分发挥分党校、团委和学生社团组织的阵地作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改进和创新学生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生活方式方法,向深度和广度推进,使组织生活既符合党的要求、体现党的性质,又贴近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促进广大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政治上提高、思想上成熟、学习上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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