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量:

各位老师:

为做好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决定开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作好动员、组织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 本次预申报的有关情况说明

1. 项目指南:《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目前尚未发布。申请者可以参考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module1550/more.htm《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专业和优势进行预申报,待《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正式发布后,对申报材料再作调整。

2. 本通知的内容及相关要求均在参考往年申报指南的基础上拟定,仅作本次预申报使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正式申报通知,将待国家自然基金委的正式申报通知发布后另行下达。

二 、项目申报资格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指南》正文相关部分)

三、 项目申报书填写

1. 2024年度我单位可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详见国家自然基金委正式下达的通知和《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由于国家基金申报系统暂未开放,本次预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采用离线撰写。国家自然基金委正式下达申报通知后,申报书仍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四 、工作安排

2023年11月3日—11月12日,各单位内部研讨,于12日前将拟申报名单汇总至教学工作部;

2023年11月13日—12月31日,申请书撰写;

2024年1月1日前交申请书纸质版一份至教学工作部,同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02771237@qq.com;

2024年1月2日—1月14日,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2024年1月15日—3月8日,申请人反复斟酌、修改,学校视情况继续进行校外专家评审;

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申请书形式审查提交。

教学工作部将根据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时间节点要求,适时调整各项事项安排。

五 、其他注意事项

《指南》拟于2024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六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七、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11—84440899

                                                     教学工作部 

                                                     2023年11月3日

  • 附件【申报书.zip】已下载